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遇舟
海都讯 将妻子与第三者堵在出租屋,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结这起案件,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阿文(化名)和阿明(化名)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秀屿区的阿文今年31岁,因发现其妻小芬(化名)与他人微信聊天言语暧昧,怀疑妻子有外遇,便关注小芬的行踪。去年4月5日晚,阿文发现妻子没回家,而是到秀屿区一处安置房,很久没出来。于是阿文叫来阿明等多名亲属,准备捉奸。
当晚11时许,阿文带众人强行进入武某租住的安置房。阿文先对他们一顿臭骂,其间还殴打小芬,并反绑小芬的双手。武某也被阿明殴打并反绑双手。随后,阿文将二人推倒在床上,并拍了照片。
次日凌晨4时许,阿文等人将小芬和武某送到他们各自的亲属家,至此才给二人松绑。
秀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及被害人已对两被告人表示谅解,考虑两被告人自首及坦白等从轻情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