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公开招标建立抵税资产评估机构摇号库,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选择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通过建立评估机构摇号库,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一经确定签订3年合同。
二、评估收费:评估收费按照省物价局“闽价服[2007]205号”收费标准,从拍卖成交款中支付。
三、报名条件: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工商注册在三年以上,在福州市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评估机构。
四、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批文(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评估师人员名单及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
六、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0号地税大楼1008室,联系电话:0591-83377870。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