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海都讯 为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福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监督考评机制,省住建厅近日出台《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每季度排名后三位的设区市,将被通报和约谈;年终总评后三位,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省住建厅将成立考评办,具体负责考评工作;所有市县区6月底前均要出台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考评;7月上旬省级将按考评办法开展第二季度考评和排名。
据悉,此次考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省级每季度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查看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季度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已考核过的县、乡镇不重复考核,各县、乡镇、村庄考核名单分别由考评人员到所属市、县、乡镇后当场随机抽取。检查时间不通知地方,检查过程中市县有关人员不得陪同。
据介绍,设区市对县(市、区)要在省级考评前组织进行考评计分,并公布县(市、区)得分,被抽查县级最后得分由省、市两级对该县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省级每季度通报并约谈全省排名后三位的设区市,并将年终总评后三位的名单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