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首起犯案距今已24年的宁波绍兴等地系列抢劫杀人案21日在浙江绍兴市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利(1972年出生于浙江临海)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方起诉称,从1993年到2007年,徐利在临海、长兴、宁波、绍兴等地共实施了7次抢劫,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劫取财物数百万元。这起系列抢劫杀人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今年被侦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当场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被告人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