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昨日下午,莆田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2016年至2017年10月,全市两级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901件,同比上升29.45%。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和人事争议三大类。其中,在劳动合同纠纷类型中,以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纠纷等案由为多发;在社会保险纠纷类型中,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由为主。
法院通报称,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发现了不少主要问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仍经常出现。部分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仍存在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尤其是季节性、临时性的外地打工者,并未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工资、工作期限、福利报酬和劳动保障条件等,一般都是口头承诺,未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在实际劳动中就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易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同时,有的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误认为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免责,一旦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往往被判决承担支付二倍工资。
此外,企业履行劳动合同不适当引发纠纷占了多数,部分劳动者诚信缺失也应该予以警惕。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过于随意,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仍时有发生,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