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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销售过期食品 食杂店挣两元被罚5万

海都讯 11月23日,仙游县度尾市场监管所向经营食杂店的曾某送达罚单,没收81包过期的“马大姐”嫩豆干和违法所得2.18元,罚款5万元。

10月9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度尾镇广场商业街曾某的食杂店内购买到过期食品。次日,执法人员对该食杂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柜台上摆放有81包“马大姐”嫩豆干食品,其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5日,保质期为常温下9个月,已超过了保质期。曾某声称,这些嫩豆干在超过保质期后共卖了0.213kg,获利1.62元。此外,此前消费者投诉的购买到的过期食品“津香云片糕”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19日,保质期90天,在该食杂店销售时也超过保质期。而食杂店在其超过保质期后共卖了0.165kg,获利0.56元。

(陈盛钟 郑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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