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最高检日前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根据规定,刑事申诉案存在“五种情形”最高检可指令其他省级检察院异地审查。
这五种情形是:最高检发现省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且具有应受理不受理或受理后经督促仍拖延办理,或办案中遇到较大阻力,或存在回避等法定事由,当事人认为管辖地省级院不能依法公正办理,或申诉人长期申诉上访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或其他不宜由管辖地省级院办理的情形。
据悉,《规定》共15条,适用两类刑事申诉案件:不服检察院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