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明日是冬至,为莆仙人民扫墓的传统节日。近日,莆田市森林防火办印发“文明扫墓、平安冬至”倡议书,提醒扫墓注意事项。仙游县更是出台第41号政府令,从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有关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违规者将重罚。
进入林区扫墓要“无烟上坟”
据消防部门介绍,市民过去扫墓时,会大量烧纸钱、放鞭炮等,而冬天又有大量干枯的树枝和杂草,遇到明火极易引起山火。另外,不少抽烟的市民在扫墓时随意扔烟头,也容易引发火灾。消防提醒,扫墓结束一定要等火种完全熄灭后再离开,若枯草树枝被点燃,有零星火苗,可利用树枝拍打或用泥土掩盖,防止火势蔓延。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及时逃离现场并报警。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和让其补栽林木等。”市林业局有关人员介绍,如果过火有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就构成了失火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倡议书提出,进入林区扫坟祭奠要做到“无烟上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烛、不烧纸钱。做到不吸烟、不野炊、不烧荒草、不在乘车时向外丢弃火种,防止发生森林火灾。若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报告当地村委会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以便有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扑火。
仙游9月以来违反禁火令16起
仙游县发布的禁火令明确指出,冬至期间,气温下降,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群众农林事、进山扫墓祭祖等野外活动用火点多、面广,极易引起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因此从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对于在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内烧灰积肥、烧田埂、野炊等野外用火违规违法行为,通告明确予以了禁止,同时规定,冬至祭奠活动,要在焚烧池内焚烧,严禁在坟前烧香烛或烧纸钱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发生,大力提倡以鲜花等文明形式祭祀。对于随意在野外用火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另外,今年9月份以来,仙游县禁火令期间野外用火案件数为18起,其中失火案2起,违反禁火令规定情况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