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海都讯 上周末,福州80岁的郑依伯被电话邀请至福州美格森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森”)参加健康讲座,听信“尿检可筛查癌症”,最终花了万元购买两大箱“黄金牌灵硒康口服液”(详见海都报17日A02版)。昨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彻查美格森公司的营业、销售等资质,以及保健品来源。
对“健康讲座”环节已进行调查
前日,在海都记者和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美格森公司对郑依伯进行全额退款。昨晚,海都记者联系了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回应:目前,他们已经要求美格森公司出具所有的营业、销售资质材料,以及保健品来源的依据。
据了解,2016年,北京一老人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之后,因涉嫌夸大宣传,灵硒康口服液公司取消了北京经销商的授权。对此,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士介绍,根据郑依伯的反映,他们也在对美格森公司的尿检筛查癌症、通过健康讲座宣传保健品治疗癌症的环节进行调查。
食品虚假宣传 最高可处五万罚款
上述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士介绍,去年8月份开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部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如今已经进入检查抽查阶段。
该人士说,保健品不是药品,而是属于改善人体机能的辅助食品。根据整治方案要求,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整治方案还对场地出租单位的监管责任进行明确规定。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