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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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重申“六禁”,加大力度治理违规补课
教师有偿补课学校评优资格或取消

N海都记者 鄢秀钦

海都讯 寒假开始了,又到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发期”。为加大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近日,福州市教育局重申六条禁令,一旦发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科研机构(含电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出现有偿补课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按照通知要求,凡违反以下规定之一的即为“有偿补课”:一、严禁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行为。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三、严禁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完全教授教学内容,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四、严禁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五、严禁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六、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

市教育局还明确,学校是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校长、书记是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需和每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对社会公开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对学校存在从严治理有偿补课不力,对查实有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学生、家长投诉、举报教师有偿补课较多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对学校责任人予以问责,并取消学校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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