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因为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长期不在岗,谢镜华等4名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并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据了解,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在自“项目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省住建厅将在“项目监管系统”予以人员备案限制。
业内人士表示,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督查,不仅要核对文件签字,还会进行现场询问、检查现场办公,如果长期不在现场,肯定要“露馅”。去年第四季度,长期不在岗的谢镜华等4名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被列入了质量安全黑名单。
据介绍,龙岩市烟草公司漳平分公司城区烟叶收购及物流中转用房工程,施工单位龙岩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谢镜华长期不在岗履职;长汀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住宅C地块)工程,监理单位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周新,在季度监管记分中,长期不在岗履职;长汀县新桥第二中学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福建富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吴英英,在季度监管记分中,长期不在岗履职;和茂华府商住小区2#楼、3#楼、5#楼、6#楼、7#楼、大门、地下室工程,施工单位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员陈林,在日常巡查中,长期不在岗履职。
记者了解到,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工程项目监督机构要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完成“项目监管系统”的变更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动态监管办法予以Mi违规记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