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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取消五项高考加分项目
我省再取消两项高考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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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3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再取消两项高考加分项目
分别为“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N海都记者 鄢秀钦

海都讯 教育部全面取消五项全国性高考加分。消息出来后,很多福建家长都很关心,这对福建考生来说,会有哪些影响?今年我省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又是什么样的?

昨日,海都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其实教育部取消的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从2015年1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执行了,这些获奖项目只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项。

2015年,福建还取消了“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其实为了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这几年,高考加分都在瘦身。

2014年底,国家各部委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随后各省(区、市)以“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为原则,纷纷“收紧”了高考加分政策。

而福建考生和家长关心的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省教育考试院也已发布。今年我省高考(含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还取消“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等加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ss/201709/20170929/1632854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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