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美花
海都讯 近日,霞浦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判处被告人石某昌、石某新分别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继续追缴两人违法所得。据了解,两名被告是父子关系。
据介绍,这对父子常年在霞浦县一处围垦区张网捕鸟,并将鸟类杀死后通过物流寄往广东东莞郭某某处销售,从中获利。据统计,两人在禁猎期内共捕鸟近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