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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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被儿殴法院发出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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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被儿殴法院发出保护令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韦雪颖

居。4月10日凌晨,郑某闯入老母亲房中讨要钱财,对母亲拳脚相加,并强行将母亲身上仅有的40元生活费抢走。

当日凌晨5点多,郑某提着酒瓶继续闯入老母亲房中对其打骂,直至1小时后,才被闻讯赶来的姐姐赶走。面对儿子的暴力行为,柯老太心灰意冷,在女儿的陪同下,到荔城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荔城法院调查后,当天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联合辖区派出所及柯老太所在村委会到郑某家进行送海都讯 莆田荔城区新度镇的柯老太,今年七十多岁,与儿子郑某一起生活。不过,郑某好吃懒做,长期酗酒,经常向老母亲要钱买酒,还动辄打骂老人。日前,荔城法院调查了解后,为老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郑某长期家暴老母亲一事,当地政府曾组织人员上门调解,但郑某仍屡劝不改。而不堪忍受儿子打骂的柯老太,决定搬回老房独达。保护令禁止郑某对柯老太实施家庭暴力。同时,法院向柯老太所在村委会、辖区派出所送达了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

据了解,我国施行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其中增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遭受家庭暴力时,家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申请人(施暴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会受到法院训诫外,还可能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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