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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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邮政原局长 终审判5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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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罗诸多名头贪污近45万元、私分国有资产近260万元
罗源邮政原局长 终审判5年8个月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赵杨

海都讯 经办人员补贴、年终奖、慰问局务人员、领导安全奖、资金管理奖、局长半年奖、领导年终奖、班组长以上福利……罗源县邮政局原局长汪某,利用各种名头贪污近45万元,私分国有资产近260万元。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罗源县邮政局原局长汪某,主办会计洪某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汪某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

挖空心思侵吞公款

法院判决书显示,罗源县邮政局原局长汪某,主办会计洪某某为了将公共财产弄进自己的口袋,挖空心思搞了诸多的名头:经办人员补贴、年终奖、慰问局务人员、领导安全奖、资金管理奖、局长半年奖、领导年终奖、班组长以上福利……都可以成为领取“虚套小金库”资金的名目。

记者发现,2009年7月至2014年期间,汪某等两三人在小范围内瓜分的资金先后共有17笔。最大的一笔发生在2014年1月,汪某、洪某某等人以“班组长以上福利”名义领取“虚套小金库”的资金共计15万元。其中,被告人汪某分得5万元、洪某某分得3万元。

颇有意思的是,洪某某也会瞒着汪某私下侵吞。2014年10月,汪某指使洪某某从“房租小金库”中提取8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填补个人单位借款,另外3万元给洪某某。因被告人洪某某事前已私自套取“虚套小金库”资金5万元补平上述单位借款,被告人汪某对此不知情,故被告人洪某某将此次从“房租小金库”中提取的8万元全部侵吞。

全局范围乱发补贴

除了小范围私分,汪某也会指使洪某某及其他相关人员,用“虚套小金库”的资金发放福利,范围涵盖23人至全局115人不等。其中名目多样,从2010年1月12日至2014年1月20日,先后发放22笔,其中汪某分得79700元,洪某某从中分得68500元。瓜分名目众多,包括春节福利、职代会补贴、协理员发展、开户奖、健身操补贴等等。

法院认为,上诉人汪某、原审被告人洪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其中汪某贪污数额为448866.68元,洪某某贪污数额为559666.68元,均属数额巨大。汪某作为罗源县邮政局主管人员,洪某某作为罗源县邮政局主办会计,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2595841.07元集体私分给个人,其行为均又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且数额巨大。

福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汪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汪某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因洪某某在接受办案机关询问时,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其受汪某指示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能退出个人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量刑情节,洪某某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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