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华大综
海都讯 原先谈妥的233万元的学区房,在买家签订合同、支付定金后,因房价直线上升,卖家反悔了,要价300万,否则拒绝履行合同。法院最后强制将房产过户给买家,但卖家拒绝搬出房产。最后,在华大派出所民警调解沟通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林某通过麦田房产中介,在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某小区买了一套学区房。林某与卖家李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总房款233万元。林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然而在林某办理贷款等相关手续时,房价上涨,卖方李某因此反悔了,拒绝履行合同,想要涨价至300万元才肯出售房屋。
双方协商不成,开启了长达一年多的“房屋拉锯战”。这期间,林某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产权已被强制执行过户至林某名下,但卖方李某始终拒绝履行该生效判决,拒绝搬离该套房,双方因交房问题再起纠纷。
今年4月底,华大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买房人林某报警求助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沟通,对双方做了工作,并释法明理。之后,民警再度组织双方调解沟通。
最终于5月1日劳动节当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卖家李某最终答应于6月1日前搬离并清空该套房。考虑到该套房为李某唯一的一套房子,遂由买房人林某补助李某搬迁一个月的房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