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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司机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这是交通运输部24日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其中,司机有转借、出租从业资格证的,或殴打、恐吓、骚扰乘客等行为的扣20分,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行为的扣5分。司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或见义勇为等可加1至5分。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
针对近期发生的滴滴顺风车事件,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保证安全是底线要求。有关地方企业应该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司机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加强对司机的背景情况核查,防止不合规的司机、车辆进入行业,从源头上保证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网约车线上、线下人车不符、以合乘为名开展非法运营等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