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昨日消息,下月起,该中心对新受理的抵押登记业务,不再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权证”)附记栏上记载抵押设立信息;对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不再收取权证。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或抵押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均已记载,已发生效力,权证上是否记载抵押信息不作为产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的依据,不影响该不动产转移、变更、注销登记。该负责人提醒,扣留权证而不到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的情形,后期或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抵押注销登记,一般也不再盖章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不断提速增效,便民利民,下月起,该中心对新受理的抵押登记业务,不再在“权证”附记栏上记载抵押设立信息;对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不再收取权证。
该责任人说,特殊情况可申请补盖“抵押注销专用章”。针对此前权证中已记载抵押信息的,因后续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均不在权证上加盖“抵押注销专用章”,所以,权利人如确需在权证上加盖“抵押注销专用章”,可至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本部三楼办事大厅“咨询填单岗”补盖章。
三种方式,可查是否“抵押”
权证上没有登记,市民如何查询不动产抵押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该中心依托网络、微信、实体大厅等载体,开辟多个查询渠道,市民自行查询抵押状态。
一是可通过官网查询。市民可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选择“办事类型”后进行注册,之后按提示选择不动产所在地“福州市”和“五城区”,点击右上角“业务查询”,选择“房屋状况查询”,即可查询。也可以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后进入首页,选择“办事服务”一栏的“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后,按提示选择不动产所在地“福州市”和“五城区”,之后点击左边“业务查询”栏目查询。
此外,市民还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本部一楼和二楼办事大厅、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24小时自助服务区、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晋安分中心办事大厅、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等四个办理点,均设置了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机,市民在该自助查询机上输入权证号或证明号即可自助查询抵押状态。
房产情况,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或抵押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均已记载,已发生效力,权证上是否记载抵押信息不作为产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的依据。
现在市面上发生很多因债权债务行为抵押不动产,债权人碍于情面扣留权证而不到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的情形,后期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纠纷。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形式将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如该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已登记的将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因此,是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债权人能否“优先受偿”的重要保障措施。为避免发生这种状况,建议债权人及时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