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实习生 唐羚珊
海都讯 昨日,福州陈小姐向海都报反映,今年2月份,她丈夫在山西太原申请港澳通行证,因要赶着回福州,而证件办结需要一段时间,他们就办理了EMS邮寄。但到了本月初,他们仍没收到快递,电话联系了EMS客服,才知道快递已在3月18日被签收,但至今该快递无下落。为此,陈小姐质疑EMS管理有疏漏。
快递“被签收”了主人却没收到短信
陈小姐说,她丈夫老家在山西,今年2月,丈夫到山西太原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因为要赶着回福州的单位上班,他们就办理了委托邮寄,等到证件办好了,由EMS寄到福州。
“过去两个多月,我们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或提示,加上工作忙,我们就忘了这事。”陈小姐说,今年5月,他们突然想起证件还没有收到,就打电话联系了太原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被告知证件已寄出去了。随后,他们就联系EMS客服,被告知,今年3月18日,快递已经寄到陈小姐所在小区,由小区一小卖部老板代签收了。陈小姐连忙赶到小卖部,结果发现快递找不到了。
市民质疑未经同意为何可以代签收?
陈小姐质疑,对于证件类、文件类等重要的快递,EMS为何可以在未经收件人授权的情况下,让他人代签收?陈小姐说,她多次致电EMS客服投诉,仅被告知可赔偿200元。但她认为,港澳通行证上有个人信息,担心被冒用。
据了解,《快递暂行条例》已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海都记者昨联系了EMS有关人员,对方称,待调查清楚将致电记者。至昨晚截稿,记者未收到EMS方面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