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文 黄孔瑜/图
海都讯 迈步、上台阶,住在省肿瘤医院生活小区的82岁的黄老伯,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由于住宅没装电梯,每天上下楼都靠双腿。去年开始,他们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加装电梯,因公证材料未补齐,未获得市规划部门通过,加装工程完成基建工作后停工。
14户业主 80岁以上有9人
在省肿瘤医院生活小区,黄老伯是10号楼的业主代表,从去年开始,他便向福州市规划局申请加装电梯。
10号楼1梯共有14户,年龄最小的70多岁,80岁以上的就有9人,其中两人因病长期卧床。黄老伯说,为此,省肿瘤医院还专门开了张“情况说明”,称加装电梯已获超过三分之二住户同意,并已按规定公示。
“当时我提交了‘情况说明’等材料,市规划局表示,‘情况说明’不能替代公证材料。”黄老伯说。
87岁的吴老伯住在最顶层7楼,因为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每天都是这样来来回回爬上去。”吴老伯说。
部门:公证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
记者昨日咨询了福州市规划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小区业主知情权,增设电梯涉占用通道及绿化的,应将方案(含建筑施工图)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减少不必要纠纷,申请方应将住户签字意见表原件、公示内容进行公证后,持公证文件向市规划部门申请。
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若房屋产权为私人所有,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这些业主即可一同去办公证;若产权属单位,则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