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推动对台工作取得新成效
40年前工作笔记记录福建高考扩招
最高可享180万产权份额
电视纪录片《严复》开机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优秀人才在榕购房
最高可享180万产权份额
福州在全省率先出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建立租售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奖励380万元;对人才租房最高补贴4000元,并在全省首创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本科学历落户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昨日,福州召开2018年人才新政新闻通气会,会议解读了《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等系列引才新政。

记者获悉,此次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在全省尚属首创,从而也使得福州初步建立起租售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能够有效地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

引进人才最高可获380万落地奖励

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八条措施》分别从人才奖励、毕业生奖励、个税奖励、引荐奖励、留榕奖励、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八个方面提出更加优惠、便捷的引才举措。

其中,对于引进的高层次A、B、C类人才[杰出人才(A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将提供包含住房保障在内最高达380万元、230万元、150万元的人才落地奖励。

此外,根据福州市场租金水平,对原先人才租房补贴作了相应调整:将原有的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调整到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将博士人才的落地奖励,由原有的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提供3万元、1.5万元落地奖励,向出站留榕博士后提供30万元落地奖励。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自行选购住房

2013年以来,福州市先后推出两批人才公寓、五批人才租房补贴以及申报社会租赁住房等多种人才住房保障措施。

据悉,根据福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引进到福州市工作,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福州市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共有产权房两种房源中自行选购住房,并享受18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的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人才在福州市工作满2年后,从第3年开始,每满1年免费获得10%政府产权份额,获得住房所有产权后,允许上市交易。满12年后,购房人才获得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房屋权属转为人才个人完全所有的商品住房,获得住房所有产权后,允许上市交易。

福州正抓紧建设统一人才服务热线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福州市正抓紧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服务热线,安排服务专员在线回答人才各类政策问题,并筹建人才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此外,还将与相关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为全市重点企业引才提供有力保障。

落户方面,福州市将以放宽年龄限制、取消就业创业要求、自行选择落户地址、增加人才集体户、简化落户申请材料等条件,来吸引更大范围的人才落地福州。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

据悉,相关落户新政细则,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订。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