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江苏常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
项俊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