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张世伟 方芳
海都讯 去年3月份,仙游林某与朋友三人在KTV消费,喝酒唱歌后原本要付陪酒女子杨某500元小费,但之后提出让杨某一起外出吃夜宵,再付小费,起初杨某也答应,但上车后杨某决定不去了。于是,林某与杨某发生争吵,后林某殴打了杨某的肚子、腹部、大腿部位,而当时杨某正怀有身孕。被打后,杨某住院治疗,被诊断有先兆流产的症状,第二次住院治疗被诊断为“难免流产”。
近日,仙游法院审理后判决林某应赔偿杨某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