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就社会关注的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对李闯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对该起污染案中的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方指控,2017年10月,被告人李闯从江苏、浙江的9家企业收集工业污泥共计2525.89吨,分两次跨省运输并倾倒至安徽省铜陵市江滨村江滩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经鉴定,倾倒的污泥等固体废物中含有重金属、石油溶剂等有害污染物,倾倒的污泥及其渗滤液、废胶木可认定为有毒物质。倾倒区域的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介质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造成损失共计产生费用人民币794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经估算为人民币3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