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公开出让城区8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面积逾748亩。这也是今年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第四次集中向社会推出住宅项目用地。其中位于光禄坊两侧的35号宗地,约24.63亩,拍卖方式也与众不同,并非价高者得,而是要按照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七幅地块为住商用地
记者获悉,此次8宗地块入市,除了位于三坊七巷核心区光禄坊原高院地块的35号宗地为商服用地,其他均为住宅、商服用地。
其中,台江区此次成为供地大户,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三地块,出让面积超过468亩。仓山贡献了三地块,包括了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两地块及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南侧樟岚村片区一地块。鼓楼贡献了两地块,面积不大,28号宗地位于小柳路黎明实验小学旁,35号宗地则位于三坊七巷核心区,均寸土寸金。
据悉,宗地2018-28、29、30、31、32、33、34号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让人。若截至2018年9月3日上午10时投标人不足三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部分地块要求年内开工
据悉,28号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10075元/平方米回购。
记者了解到,面积颇大的宗地2018-31、32、3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政府指定对象购买。此外,按照要求,宗地2018-29、30、34号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其余宗地应于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这些住宅地块均应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建筑方案需文物部门同意
记者了解到,备受瞩目的35号光禄坊地块虽然采用招标方式出让,但却并非价高者得。而是要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记者了解到,投标文件分报价标书及技术标书(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技术标书方案设计无法符合三坊七巷保护规划(修编)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据悉,35号建设方案必须符合《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要求。规划总平和建筑方案需征求市名城委、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相关程序报批。
2018-28宗地
鼓楼区白马路沿线以西、柳河路以南,白马路沿线西侧柳河路以南旧改地块出让地(一)
2018-29宗地
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D
2018-30宗地
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E
2018-31宗地
台江区排尾路北侧,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
2018-32宗地
台江区排尾路北侧,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
2018-33宗地
台江区排尾路北侧,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
2018-34宗地
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南侧、福厦高速连接线北侧,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五
2018-35宗地
鼓楼区光禄坊南侧、北侧,光禄坊原高院地块、AB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