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据了解,自2018年7月20日起,长乐区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无环评审批手续、私设排污口、消防安全不过关、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等“散乱污”生产企业(作坊)。
根据各方汇总,形成《长乐区“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第一批)》,共219家。另外,漳港街道、猴屿乡、湖南镇、江田镇、鹤上镇、航城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新上报“散乱污”企业(作坊)15家。截至目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长乐区已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194家,其中黑印染厂1家、黑废塑料加工厂29家、黑石材加工厂69家、黑石子加工厂12家,其他类“散乱污”企业(作坊)8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