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认定与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成为福州市一名海外人才引荐大使后,对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且经认定为A类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曾获得诺贝尔奖项的,引才大使可获得20万元的推荐奖励和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若推荐的海外人才经认定为B类人才、经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计划的,引荐大使可获10万元奖励,并获得2万元的经费补助;若经认定为C类人才、经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的,给予5万元的引荐奖励和1万元的经费补助。每位引才大使每年工作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办法规定,申请成为引才大使,必须有丰富的海外资源,并有成功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实践经验。在达到要求后,可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向福州市人社局申请担任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发布、签订协议后,即可加入“招才智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