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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893套共有产权房 即将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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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893套共有产权房 即将可申请
房源位于仓山区金城湾、钱隆府,申请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多个条件

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福州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即将开始申请,一共893套,位于仓山区金城湾、钱隆府,申请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

据了解,符合申请条件,且工作、居住在福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的家庭,可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前往居住地的区房管局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据了解,申请家庭应按申请表,明确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表可通过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申报材料详见申请表内的“填表说明”;也可直接点击“表格下载”,进入相关网页)。

据记者了解,393套房源位于仓山区金城湾、500套位于仓山区钱隆府。

其中,金城湾销售均价为29200元/平方米,购买人购买60%产权份额,开发企业市新榕建设公司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

仓山区钱隆府销售均价为28100元/平方米,购买人购买60%产权份额,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下同)居民户口,或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②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③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④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存在住房权属转移记录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⑤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含与征迁安置对接的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公有住房。

⑥户籍属于旧屋区改造征迁范围内,且选择货币补偿的申请人,不受上述单身家庭年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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