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9月3日将是孩子们上学的第一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前谋划,强化督导落实,指导各地交管部门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同时,为了提高全省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周系列活动。
落实校车“一车一档” 完善配套交通设施
“还在暑假期间,我们就对校车及校车单位进行走访、检查,严格落实‘一车一档’等。”厦门海沧交警的吴警官介绍,通过调阅上学期校车日常管理台账及每日运行情况,检查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车辆年检、驾驶人驾驶证审验等情况,及时消除车辆故障及隐患。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泉州、厦门、宁德等地交警对辖区内校车进行逐辆检查,校车安全技术是否良好、逃生设施是否完备等,审核时如发现校车驾驶员资格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更换。与此同时,各地继续完善校车配套交通设施。厦门集美交警实地了解了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及时增设、更新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规划临时停靠点,为学生上下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环境。
加强校车安全整治 创造良好通行环境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各地交警将全面排查辖区校园周边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发现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或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的警示和管控措施,确保校园周边人车通行安全。深入学校及校车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内部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和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同时,加强对涉校安全人员的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学生安全无小事,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呼吁公众关心关爱学生交通安全,社会车辆要礼让、避让校车,学生家长、监护人要主动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广大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校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驾驶,协力为学生出行创造良好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