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中秋临近,为正风肃纪,福清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福清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音西派出所所长姚世平违规收受礼品并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问题:2013年2月至2016年9月,姚世平在担任福清高山派出所所长、音西派出所所长期间,先后收受他人送的价值3000元超市购物卡和价值约5000元的高档烟酒。
2016年5月,姚世平、林风(另案处理)等人在不对外经营用餐业务的音西街道福塘路某茶店以“一桌餐”形式吃饭消费,并由林风买单。此外,姚世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姚世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追缴涉案违纪款。
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刑警队长陈金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资的旅游问题。
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陈金胜在担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队长期间,前后四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林德发的邀请,由林德发出资,外出游玩。此外,陈金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陈金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涉案违纪款。
东瀚镇侨联副主席任祖义公车私用问题。
问题: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任祖义先后6次私驾公车接送亲属、朋友办私事,并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在镇侨联报销。
处理:任祖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