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刘君华
海都讯 国庆长假将至,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一批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司机节假日期间要遵守交法,安全出行。
8月11日1时5分,王某某驾驶一辆小车,行驶至古武高速241km+700m处时,碰撞道路左侧金属护栏后停在主车道,该车未配备三角警示牌。5分钟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经事故路段时追尾该小车。民警在事故勘查过程中,发现小车驾驶员王某某正在车内呼呼大睡,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武平县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鉴定,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 174.3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2日17时29分许,林某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62.4%的轻型厢式货车,行经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路段时,货车车头与正在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林某某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本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15日21时10分,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沈海高速B道1853km+500m处时,倒车碰撞王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致车辆损坏。李某不按规定倒车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