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26日下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陈建湘故意杀人案,湖南娄底市中院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陈建湘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了解到,陈建湘案发前系新化县公安局民警。
法院审理查明,陈建湘因与被害人邹恒、段新民等人多年前发生过纠纷,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7年12月24日,公安民警在新化县科头乡三板桥村将陈建湘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陈建湘为泄愤报复,持枪射杀2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