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刘君华
海都讯 日前,省财政厅、公安厅联合对第二批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进行了验收,截至目前,全省开展代收交通违法罚款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共9家。
8月31日,全省正式实施“一个窗口”处理省内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便民服务措施,同步施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全省首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5家代收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厦门银行。日前,第二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4家银行,分别是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海峡银行。
据介绍,上述银行全省各网点柜台均可办理缴交罚款业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非柜台渠道还支持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e码通等方式缴交,农信社网点支持ATM存取款设备缴交,工商银行多卡种和建设银行便民龙卡的自助终端也可用于缴款。
除上述银行代收渠道外,缴款人还可通过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新福建”新闻客户端等渠道缴纳省内道路交通违法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