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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台尚未启用 橱窗玻璃却已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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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交站台尚未启用 橱窗玻璃却已碎裂
事发福州南二环齐安村公交站,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公司表示将尽快更换
齐安站的站台玻璃被砸碎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唐明亮/文 毛朝青/图 实习生 郑龙昊

海都讯 前日,有市民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福州仓山区南二环齐安村公交站的站台玻璃破损,站台橱窗边上满是玻璃碎渣,极易扎到路人,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现场,站台上的玻璃碎渣已经清扫干净。记者看到,该站为“齐安”站。站台后面有一块玻璃大面积碎裂、受损严重,橱窗边残留部分也已裂成“蜘蛛网”状,橱窗上掉落大量碎渣。

“前几天还好好的,但早上路过时,就看到站台玻璃碎了一块。”家住附近的林女士告诉记者,该站台还未启用,站台附近并没有被车撞的痕迹,她猜测站台的玻璃可能是被人故意破坏的。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派人到现场查看,并尽快对破损的玻璃进行更换。“站台玻璃损坏时有发生,玻璃损坏一般存在多种情况,一是自然因素,二是车祸引起,三是人为破坏引起,所以我们也希望市民能够爱护公共设施。”工作人员说,希望市民遇到破坏公共设施情况时,要及时劝阻或报警,以挽回公物损失。

记者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的可以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为名,处以罚款和警告,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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