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仓法宣
海都讯 六旬老汉陈某因炮制“捡钱分钱”老把戏实施诈骗,近日被福州仓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介绍,今年1月18日,陈某与吴某某(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后前往福建省肺科医院病房走廊,由吴某某确定作案目标被害人朱某某后,陈某故意将一个装着冥币的棕色小包掉在被害人朱某某边上。接着,由吴某某以捡钱分钱的方式将朱某某的1900元现金及一个黄金手镯骗走。之后,陈某总共分得赃款4500元。经价格鉴定,被骗手镯价值人民币1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