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汽车尾气的检测,关系到车辆的排放是否达标,也间接影响能否守护好市民身边的好空气,而每项检测的数据和工具都有专门严格规定,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日前,福州一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就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轻柴混合线取样管长度比规定长出了2米多,被查处并罚款3万元。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取样管加长
8月10日,福州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福州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公司7月份的尾气检测报告单,并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轻柴混合线取样管长度为4米(根据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2-2006:用于轻型车的取样管长度应小于1.5m)。随后通过“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信息系统”调取了车牌号为闽AVS×××车辆的检测视频及检测过程数据,发现闽AVS×××检测过程中存在使用4米的采样管进行采样,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当事人现场承认了违法事实,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方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检测。
违反有关法规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该检测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并遵守下列规定:(二)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出具客观真实的检测报告,并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档案。”
依据《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的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方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检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处以3万元整的罚款,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