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刘君华
海都讯近期,重庆“10·28”重大涉车案件、甘肃兰州“11·3”、陕西西安“11·13”重大交通事故及河南驻马店“11·19”大广高速28辆车连环相撞事故的接连发生,激发媒体、公众的深刻反思。
坐车开车别冲动 生命代价昂贵
“择可言而后言,择可行而后行”,说的是一言一行都要深思熟虑。重庆“10·28”重大涉车案件是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尤其是重庆警方公布公交车坠江事件原因,乘客坐过站与司机互殴致公交车坠江。舆论哗然,身处公共空间,个体冲冠一怒改变了全车人的命运,退一步海阔天空,何至于赴江蹈海?深达几十米的江水,瞬间吞噬了一切,包括那辆车,那些人,以及他们如山似海般的后悔。
不经过大脑的冲动言行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11月13日下午,乘客陈某东乘坐的公交车在福州五福天桥站点遇到堵车等候进站期间,因要求提前下车被司机拒绝后,多次用脚踹用手拉等方式恶意击打公交车后车门,待公交车进站车门打开后,又重踹车门致玻璃破碎后逃离现场。事发当天,陈某东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专题报告显示,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多发生在新一线城市和六线及以下小城市,近七成的案件被告为乘客,超半数的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而纠纷的起因多是因为上下车地点、车费等小事。
交通安全对每一个公民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而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每个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和出行习惯,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常在公交车上看到“不要和驾驶员闲谈”的标语。很多人不以为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闲谈是最轻的危害,争吵、辱骂,甚至抢夺方向盘、动手等,任何危险举动都足以影响全车人的安全。作为驾驶员,也应遵守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乘客若在公交车上与司机产生纠纷,应选择其他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切莫大打出手,否则可能造成车辆失控,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自己也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高速遇团雾保持车距别停车
“团雾”是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出现的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年10月曾发布消息称,秋冬季节,对于高速公路来说,随着昼夜温差加大,雾气也随之而来,其预测难度大、区域性强,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团雾”因为预测难度大、区域性强,所以极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称为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往往给公路行车安全带来巨大隐患。11月19日,驻马店市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但不幸的是,在大广高速河南驻马店市平舆杨埠收费站南约2公里处,发生28辆大货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多段事故现场视频显示,高速公路上,多辆大货车车头和前一辆货车车尾撞在一起,其中几辆车的驾驶室被挤扁,视频中有声音称“车头完全挤进去了,前面那个车也是,还有车轮子也掉了”。不难想象,现场很惨,毕竟是高速上,给救援人员和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及恢复高速公路通行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冬季容易发生持续大雾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带来严重威胁,我们要做的就是举一反三,结合我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强管理措施,把降压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将“百日行动”部署落到实处。
团雾多发季安全提示要牢记
▲途经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团雾结冰等事故多发路段时,务必遵法守规,谨慎驾驶,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跟车距离,注意标志标线,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行车更要加倍小心,确保交通安全。
▲当高速行驶遇到团雾时,切勿就地停车,因为就地停车最容易发生追尾事故。同时,要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车距。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跟随总体车流继续前进,同时缓慢驶入右侧车道,然后尽快找到收费站或者服务区等出口驶离高速。
▲如果能见度非常低,且不能驶离高速公路,可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停车警告装置,并将车上乘员转移至安全地带,等能见度好转时再继续行驶。
▲在雾中行车时,除了开雾灯外,还应减少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踩刹车,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