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文 毛朝青/图
海都讯 昨日,有市民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在福州西洪路与二环路交叉口,有人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而前车筐内竟然坐着一名儿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州警方。警方人士介绍,根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违反的,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赶往现场看到,在福州西洪路与二环路交叉口,有一位三四十岁的男士,骑着一辆“青桔”共享单车,而前车筐内还坐着一名男童,小孩子六七岁,两人飞快骑过马路。
“这个家长太不负责任了,我看着都替他捏把汗,这样太危险了,万一出事情可怎么办。”据路过的市民林先生称,他从西洪路行经这里,已经跟着这位家长骑了一段路程,其间,这位家长骑至比较颠簸的路段,小孩子还险些被震颤出来。林先生表示,孩子这样真的很危险,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惩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