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嘉琳
海都讯 福州长乐一男子陈某买车使用伪造证件骗领信用卡,还拒不还款。近日,该男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检方介绍,陈某原在纺织厂任车间主管,经济情况良好。2016年3月份,他在福州一家汽车店购买一部比亚迪牌S7越野车,并申请了10.7万元左右的车贷,将该车登记抵押给银行申请分期付款。同时,他利用虚假的房产证明和工作收入证明申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的信用卡,用于汽车贷款的分期还款。
次月,因纺织厂效益不好,陈某便辞职从事装修工作,后装修老板拖欠工程款导致陈某无法还款。陈某在无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仍大量套现、消费等,透支该信用卡金额达4万余元,无法偿还到期信用卡欠款及汽车分期贷款。
银行于2016年12月起多次催收但陈某仍不予还款。截至2017年8月,陈某共欠信用卡本金人民币36612.78元、汽车分期贷款88308.44元。
去年8月23日,陈某在其住处被抓获。目前其妻子已与银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