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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教融合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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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将产教融合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
我省十五条措施深化产教融合,要求把就业质量作为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的重要依据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要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福建产业发展需求同步规划,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

支持高校承担重大战略任务

通知要求,构建产教融合专业体系。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围绕做强做大主导产业需要,重点建设新型显示、集成电路、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海工装备、精细化工等学科专业。

要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把就业质量作为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支持高校承担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建设校企协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方面予以倾斜。

要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融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与龙头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实施一批科技重大工程和科技重大专项,建设一批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

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

通知还指出,要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招聘办法,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职业院校、高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教师与企业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互聘,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高科技、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建立健全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接纳教师实践。

同时,要落实产教融合优惠政策。其中关于税收政策,要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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