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美芳
海都讯 1月4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案,福州天育纵横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擅自将多种食品生产日期进行窜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被罚款5万元。
经查,福州天育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租赁闽侯县一家店面做仓库,擅自将仓库中待售的三个品种的预包装食品生产期进行窜改后用于销售。包括:永日香牌营养肉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2018/06/01)、永日香牌中老年香酥肉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2018/06/01)、金富士牌脆美司蔬菜味棒饼干(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2018/06/05)。上述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货值共计658.7元。至案发日止,上述食品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