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海都讯 去年11月4日13时30分许,闽侯县道洪下线由甘蔗往白沙方向,一辆小车撞到行人和电动车,造成两死一伤。目前,交警认定,小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若认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警通报称,2018年11月4日13时30分许,陈某驾驶闽AD0×××0小型轿车沿县道洪下线由甘蔗往白沙方向行驶,途经县道洪下线25KM+200M路段时低头查看手机时,车头碰撞道路右侧行人及停放的电动自行车,造成行人徐某安、徐某敏二人死亡,吴某亮受伤,车辆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查陈某驾车从事网约车业务,为了接单一边开车一边低头查看手机,导致车辆跑偏撞上路边行人,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陈某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