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马法综
海都讯 被执行人严某因被福州马尾区法院限制高消费,从而购买动车票失败,近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后,他才顺利踏上回家过年的路。
法院介绍,被执行人严某与翁某是朋友关系,翁某向一家汽车公司租赁一部小轿车时,严某为其担保,后翁某驾驶租赁汽车在莆田发生交通意外,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并延迟交回汽车。
因此,汽车公司将翁某、严某起诉至法院。马尾区法院判决翁某应支付车辆租金、车辆维修费69300元。翁某、严某未能履行义务。
执行中,法院对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近日,在外地工作的严某用手机软件购买动车票被拒绝。急着回家过年的严某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先行支付5万元。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法院解除了对严某的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