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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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164张“克隆卡”盗走47300元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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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手持164张“克隆卡”盗走47300元存款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嘉琳

海都讯 银行卡明明在身上,却莫名消费数千元。近日,帮忙取钱的女子,被福州长乐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介绍,前不久,长乐一男子陈某短信铃声响起,他拿起手机查看时,顿时蒙圈了,银行卡竟先后被取走5156元。陈某赶紧翻找自己的银行卡,奇怪,卡明明还在手边,钱怎么凭空消失了?

经查,原来这一切都是“克隆卡”搞的鬼。2018年1月份,女子楼某通过朋友介绍获得一份“工作”:替人取钱。到达福州后,楼某通过手机微信与一个叫“小黄”的男子联系,并在他的安排下在福州市长乐区的一家宾馆住下来。白天,楼某可以自由活动,而晚上7时过后便是她的“工作”时间,从“小黄”手中分到一些银行卡后,楼某便到银行ATM机取钱,取完钱后再将卡片和钱交还给“小黄”。

短短几天,楼某共计使用164张“克隆卡”在长乐区各个银行ATM取款47300元,直到去年1

月28日凌晨,她在一家银行ATM机上取钱时被抓获。

近日,楼某被福州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并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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