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张志宏 通讯员 陈建宏
海都讯 前晚8时40分许,建瓯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人民路执勤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突然停下并欲调头,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下。经酒精测试,摩托车驾驶员郑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2mg/100ml,属酒后驾驶。对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郑某吃完晚饭后,驾驶摩托车去离家不到1000米的一位朋友开的小卖部买烟。到小卖部后,发现朋友正与另几个朋友小聚,于是,郑某在朋友的热情邀请下,也加入了喝酒的行列。
一个多小时后,喝了不少酒的郑某起身回家,朋友劝其酒后不要驾驶摩托车了,可是郑某认为离家近,为避免次日再来取车的麻烦,不听劝阻,摇摇晃晃就驾驶摩托车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