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通讯员 林婷
海都讯 近日,莆田涵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半。
黄某,今年41岁,是莆田人。4年前,为了家庭生计,他到新加坡做劳工挣钱,每月工资自己仅留100元新加坡币,其余都汇给妻儿。离家4年,为省钱,他仅回家两次。
2017年底,黄某在新加坡接到妻子李某的电话称想离婚。其听后毅然拒绝,决定回国一趟。2018年1月中旬,黄某回到莆田涵江家中,发现家中杂乱,妻儿都不在家,黄某一直想办法联系妻子,可未果。最终,在亲戚朋友间不断打听,才获知妻子现在涵江一美容院上班,黄某便常常在远处跟踪妻子。
2018年3月5日20时许,在涵江区一巷子内,黄某见妻子挽着一男子手臂。发现妻子出轨后,黄某顿时火冒三丈,持随身携带的雨伞击打妻子李某,过程中伞柄被打断,后又持断裂的铁质伞柄划割李某的脸部,致其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黄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