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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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止咳水” 长乐一村医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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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贩卖“止咳水” 长乐一村医被公诉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王正金

海都讯 近日,长乐一村医因非法贩卖“止咳水”,被长乐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姚某在其经营的长乐湖南镇新城区某卫生所内担任村医,明知复方可待因口服止咳溶液是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需按照规定开具处方出售,却因利益驱使,不到半年内,在未开具处方的情况下,多达55次将574包该口服溶液贩卖给服食该药成瘾的刘某。

据刘某证实,他原本没有吸毒的恶习,一开始是因为牙痛难忍,听说服用该口服溶液可以止痛,他喝了之后发现,不仅牙不疼了,还能提神,就长期大量服用该药用来玩游戏提神,一次都是冲泡5包的量,慢慢地就上瘾了。

检方提醒,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是一种镇咳药品,具有改善咳嗽的作用,但是大剂量服用即会致幻,随之成瘾,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也就是属于毒品范畴,不能随意售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被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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