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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环境治理方式 可以这么做
分类救助流浪人员 治标也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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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3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类救助流浪人员 治标也治本
住闽全国政协委员詹思禄建议,根据不同流浪人员的特殊需求分类施救,以防陷入救助死循环

海都讯 住闽全国政协委员詹思禄提交提案,建议分类救助流浪人员。提案指出,目前流浪人员救助模式基本是:进救助站、采集信息、联系流出地政府或流浪人员家属、送其回家或由流出地政府接其回去,这种模式只能提供短暂的帮助,遣送原籍后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最终只是开启一轮又一轮治标不治本的救助死循环,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在无用功上。一些地方某些部门将这些流浪人员由城市中显眼、突出的地域临时转移到村镇中不受关注、不易察觉的地域,从而突击“完成”市容市貌考核的指标。这些现象都充分暴露了流浪人员救助管理机制的问题,单纯依靠原有的救助体系无法完全承担救助流浪人员的任务。

为此他建议:一、尽快研究制定一套“采用多元化筹集资金渠道,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大力引进社会力量救助流浪人员”的可行办法,明确流浪人员救助工作管理权责,以政府主管部门为管理主体,向医院、精神疗养院、公益团体、宗教团体等社会公益机构购买救助服务,对流浪人员实施救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流浪人员收容所,培养发展专业化的救助队伍,尽快形成流浪人员救助领域的合力。二、针对流浪人员不同情况分类施救,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区域性流浪人员总体情况,根据不同流浪人员的特殊需求分类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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