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榕法综
海都讯 昨日,福州中院对4起黑恶势力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被告43人,最高获刑23年6个月。
据了解,当天宣判的4起案件分别是被告人黄某等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23年6个月至8年不等刑罚;被告人王某磊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8年至3年不等刑罚;被告人吴某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案,获有期徒刑8年刑罚;被告人陈某济等6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