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美芳
海都讯 福州退休职工老陈,去年在金信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花10万元买了一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0%的理财产品,今年2月到期。如今已经逾期一个多月了,老陈要求还本付息,公司却声称还要进行债权转让,一直不兑付。
被请到酒店就餐 听推荐买了理财
老陈说,去年初,他和众多老人被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信和公司)邀请到酒店就餐,就餐时,信和公司工作人员推荐了一款名叫金元宝的理财产品,并称年收益率至少10%。
老陈听得很动心,第二天就交钱了,分两笔,每笔5万,“当时公司说是有盖章的电子合同,我也没有签字。”
老陈说,他买的是一年期理财产品,合同上公司的名称是金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2月8日到期,而公司所称的要债权转让才能兑付,合同里没有提到。
公司:核查月底结束 到时可兑付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福州世贸国际中心的信和公司。公司一名张姓副总对记者表示,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在去年12月1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公司正在核查阶段,这个月底结束,到时老人的本息在经过债权转让后就可以兑付。
一何姓经理向记者展示相关程序,在该理财产品“服务详情”里提到,授权服务到期后,金信网系统将自动协助出助人(投资人)将所有的债权转让给金信网其他出借人,实际退出时间(兑现期)以出借人所持有债权全部转让成功为准,金信人不对债权转让成功时间及是否全部成功转出做任何承诺。
这意味着,老陈何时能拿到本息,并没有确切的时间。记者在老陈的投资合同里看到,上面明确理财产品的服务周期是一年,并无与债权转让有关的信息。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金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信息服务类公司,涉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且所谓的债权转让只是公司说法,理财产品到期应按约定兑付。